为了实施我国自主品牌发展战略,推动我国品牌建设能力的持续提升,推动中国品牌国际化,提升中国品牌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了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作为国家公益事业,推动我国自主品牌发展。2011年,我国开始着手制定品牌评价国家标准并进行试点评价实践;2012年,我国对419家企业进行了品牌价值评价并反馈结果;2013年对520家企业进行了免费评价,并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发布评价结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2014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提高了门槛条件,实行了全覆盖。要求参加评价的品牌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连续三年盈利且近三年企业净利润平均值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农业)、5000万元人民币(服务业)、1亿元人民币(制造业)以上。评价范围为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三种类型,产业范围涵盖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评价方法依据《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测算法》(GB/T 29188-2012)等20项国家标准。通过专家评价打分,评价工作组核查,监督组进行过程监督,模型测算,评价发布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最后形成品牌价值。
2014年12月12日,2014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在中央电视台向全球独家发布。此次发布是由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几家单位共同作为发布主体,联合发布评价信息。
2014中国品牌价值评价范围已从去年的制造业扩展到一、二、三产业,即制造业和农业、服务业;品牌评价种类也从去年单纯企业品牌扩展到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品牌)和自主创新品牌。2014年的发布分为5大类:制造业、服务业、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品牌、自主创新品牌发布,品牌发布类型有机械设备、冶金建材、能源化工、电子电气、纺织服装、汽车及配件、食品/饮料/酒、生物医药、纸业、珠宝玉石等。
汽车及配件类评价信息发布如下:
酒/水/饮料/食品类评价信息发布如下:
生物医药类评价信息发布如下:
纸及其他类评价信息发布如下:
服务业评价信息发布如下:
产品品牌类评价信息发布如下: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品牌评价信息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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