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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蜂蜜门”后续:董事辞职,子公司被罚1408万

同仁堂“蜂蜜门”后续:董事辞职,子公司被罚1408万

2019-02-12 16:45:15   来源:中国国家品牌网
责编  /  董航
摘要:

对于以信誉立身的中药行业第一品牌,同仁堂近几年频出经营问题的背后,显然有着企业急需反思与校正的内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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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发布多条公告,均涉及同仁堂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蜂业”)的“蜂蜜事件”。根据公告,同仁堂董事刘向光已因工作原因辞职,此外,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总经理张阔海、副总经理王志永、韩会秀、胡艳红、盐城金蜂厂区负责人王志军被予以免职,副总经理宁尚勇被进行诫勉谈话。

据媒体2018年12月15日报道,同仁堂蜂业瓶装蜂蜜之受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蜂”)“回收过期蜂蜜、涉嫌更改生产日期”。事件一经曝光迅速发酵,有关监管部门也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同仁堂公告提到,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大兴区食药局”)均于2019年2月11日公布了行政处罚结果: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 元。

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 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此外,根据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官网11日消息,经上级研究决定,同仁堂集团责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振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公司总工程师田瑞华记大过处分。此外,给予公司副总中药师、科技质量部部长黄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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